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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23:52:14  浏览:805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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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已经2011年4月1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督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督促检查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督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程序开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督查落实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年度主要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

  (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整体协作,形成落实合力。

  (五)注重实效。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第二章督查重点

  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三)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

  (四)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

  (五)省、市列实事的办理;

  (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综合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七)上级领导或机关在督查、检查工作时提出的指示要求和办理事项的落实;

  (八)省政府和市委转办的批示件、督办件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办理落实;

  (九)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影响大、领导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

  (十一)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五条政务督查工作按照立项、交办、承办、催办、审核、报告、归档等程序进行。具体督查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简化程序。

  (一)立项。凡政府决定或领导同志批示督查的事项,由督查部门归类分解,一事一项提出立项意见,列入督查事项,并编号登记。

  (二)交办。督查部门根据督查事项的内容和县(区)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及时将督查事项交具体承办单位办理。交办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须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不宜交给县(区)政府和部门、单位办理或领导明确要求由督查部门办理的事项,由督查部门直接办理或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办理。

  (三)承办。承办单位收到督查事项后,须呈主要领导审阅,并按要求和时限积极办理,不得延误。涉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主办单位须主动与协办单位商议共同办理,协商意见不一致时,须如实向督查部门反映,由督查部门协调。

  (四)催办。督查通知发出后,督查部门须按照督查事项的内容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催办。对特别紧急的督查事项,应确定专人跟踪催办,限时办结;对重大督查事项,应组织联合督查组或直接派员催办。

  (五)审核。承办单位在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须及时报告办理结果。督查部门对承办单位的办结报告应及时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是否完成、问题是否解决、结论是否恰当、是否合法合规。对符合办理要求的,提出办结意见报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报告办理结果。

  (六)报告。督查部门须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报告各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确保督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大型综合性督查和情况比较复杂的督查事项,督查部门应全面收集各方的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形成督查报告,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注结。

  (七)归档。对已办结的督查事项,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部门管理或由督查部门归档备查。

  第四章督查方法

  第六条督查部门应结合实际,不断改进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落实效果。

  (一)综合督查。市、县(区)政府对年度政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每年至少督查1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定期督查。对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市列实事等,按季度进行督查,跟踪落实,定期报告。

  (三)专项督查。对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或单项重点工作,由督查部门立项交办,指定牵头部门开展督查,限期落实。

  (四)联合督查。对涉及面较广或专业性较强的督查事项,由督查部门牵头,抽组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五)催报督查。对会议议定事项,上级机关转办的批示件、督办件,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通过下发督查通知、电话催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报告落实情况。

  (六)媒体督查。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督查事项,可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查访,通过舆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七)网络督查。根据需要将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在网上公开和通报,提高督查的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提升督查效率。

  (八)暗访督查。采取暗访调查等方式,对一些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督查事项进行抽查,如实反馈情况,督促限期落实。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督查部门应逐步建立、完善政务督查工作制度,促进督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限时办结制度。督查部门在督查事项立项时,应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办结时间,按进度计划实施督查。政府领导同志对督查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政府领导同志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按督查部门确定的时限要求办结反馈;情况复杂、工作量大、不能立即落实的事项,须说明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计划安排。

  (二)反馈报告制度。承办单位须按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向督查部门反馈报告办理情况;督查部门应及时汇总并报告本级政府,对超过时限要求的,应在报告中注明办结时间和延期原因,并在年度部门工作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三)调查研究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的督查,督查部门应深入实际,全面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再决策服务。

  (四)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联系渠道,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衔接紧密、部门协作联动、畅通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市、县(区)督查部门应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各行业部门的重点工作,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五)保守秘密制度。督查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督查事项,须严格保密。

  第六章队伍建设

  第八条政务督查工作队伍由专职和兼职督查人员组成。市、县(区)政府办公室须配备专职督查人员,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开展政务督查工作。

  第九条政务督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各项政策、规定,掌握政务督查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三)熟悉基层一线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述能力。

  (四)有严谨细致、求真务实、雷厉风行、锲而不舍的工作作风,能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廉政勤政,遵纪守法。

  第十条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应采取在岗学习、短期培训、外出考察、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政务督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督查人员综合素质。

  第七章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督查的政策、意见和安排部署,制定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市政府督查室是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市政府督查工作职责的专职机构,承担政务督查的具体任务,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政务督查工作。

  第十二条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是县(区)政务督查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负责协调、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并负责落实市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

  第十四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政务督查工作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人秘科长)为政务督查联络员。对重要的督查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过问办理情况,必要时亲自带队进行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应安排督查部门负责同志或工作人员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领导同志的检查、调研活动,传阅有关文件和信息。

  第十五条市、县(区)财政应适当列支经费,为政务督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政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中省驻平单位应建立完善政务督查网络平台,不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效率。

  第八章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按年度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政务督查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督查事项落实的时效、质量和效果。根据考核结果,分县(区)和市政府部门两个序列排出名次,对排位列前的县(区)和市政府部门授予“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反馈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市政府部门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市政府系统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第十九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中省驻平单位每年应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并适时进行通报奖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中省驻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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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发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的通知
 

建办科函[2002]4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建设部信息中心在征集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已编制完成《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见附件1)、《企业、人员、工程编码说明(试行)》(见附件2)、《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字典(试行)》(见附件3)。各省应参照以上技术标准完成本省的系统建设,有关技术问题由部信息中心负责解答。

附件1、2、3文本请从建设部门户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工程信息网(www.cein.gov.cn)下载。

附件:1.《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
2.《企业、人员、工程编码说明》(试行)
3.《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字典》(试行)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1、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

(v6.00)
建设部信息中心
2002年9月

一、企业状况数据库
㈠ 建筑业企业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编码],
企业名称,建立时间,资质证书编号,
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类型,
联系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称,法定代表人学历,法定代表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管理资历,
企业经理,企业经理职务,企业经理职称,企业经理学历,企业经理电话,企业经理管理资力,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务,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学历,技术负责人电话,技术负责人管理资历,
从业人员年末人数, 年末离退休人员,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人数,工程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人数,聘用退休技术人员,
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总数,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有职称人数,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高级职称人数,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数,
项目经理总数,一级项目经理,二级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
预算员,预算员持证,
安全员,安全员持证,
质检员,质检员持证,
施工员,施工员持证,
注册资本(万元),
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净资产,负债总额,
实收资本,国有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商资本,外商资本,
企业总收入,建筑业总产值,工程结算成本,管理费用,
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
建筑业增加值,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利润,
净值产收益率(%),建筑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
机械设备总台数,机械设备原值,机械设备净值,机械设备总功率,动力装备率(千瓦/人),技术装备率(万元/人),
近三年(第1年),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第1年收入),
近三年(第2年),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第2年收入),
近三年(第3年),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第3年收入),
质量安全发生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死亡人数,重伤人数,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资质情况:
[企业编码],资质类别,
资质序列,资质等级,发证机关,资质就位日期,证书编号,是否是主项资质,承包范围
3、机构主要人员: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照片,施工管理资历,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工作简历(内容包括起止日期,工作单位,担当职务,工作内容),电话
4、技术、经济人员: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序号,
姓名,性别,学历,职称,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
5、项目经理:
[企业编码],序号,
姓名,性别,学历,身份证号码,专业,职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证书号码,
[人员编码](项目经理)
6、代表工程业绩: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号,合同编号,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编号,
工程简介,
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层数,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迁建),
合同价,结算价,
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一),数量(一),单位(一),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二),数量(二),单位(二),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它),施工组织方式(自行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计划工期(工作日),实际工期(工作日),延误原因,
是否部分承担,承担部分内容(主体、框架、装修),
质量评价(优良、合格、不合格),安全评价(优良、合格、不合格),获奖情况,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验收单位,验收单位联系人,验收单位联系电话,
备注,
[施工招标编码]
7、企业简历:
[企业编码],
企业简历,企业章程,组织结构情况
8、主要机械设备:
[企业编码],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设备类别,型号,产地,出厂日期,数量,原值,净值,描述名称(设备规格),描述数量(设备规格),描述单位(设备规格)
9、获奖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行政地区编码](6位)
10、处罚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11、年检情况:
[企业编码],年度,
年检部门,年检时间,年检结果,备注
12、变更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㈡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编码],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成立时间,
企业法定代表人,职称,职务,技术负责人,职称,职务,企业负责人,职称,职务,
信息系统负责人,信息系统负责人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企业网址,传真,电子邮件,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企业上级主管,隶属关系,最早成立时间,工商注册时间,企业类型,企业执照注册号,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本,币种,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现有资质等级,承接任务范围,证书编号,技术骨干平均工作面积(平方米),
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职工总数,职工总数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技术人员总数,技术人员总数中离退休人员总数,高级职称总数,中级职称总数,初级职称总数,
技术骨干总数,技术骨干总数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一级注册建筑师总数,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二级注册建筑师总数,二级注册建筑师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总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总数,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注册工程师总数,注册工程师中离退休人员总数,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证书信息:
[企业编码],序号,
证书编号,级别,证书类型,发证日期,发证部门,有效期,业务范围,证书扫描件
3、企业人员概况: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主导工艺(主要专业)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术骨干),序号,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毕业学校,职称,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身份证号码,备注,
注册执业人员类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人员编码]
4、技术装备概况:
[企业编码],序号,
技术装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主要性能,备注
5、代表工程业绩:
[企业编码],序号,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工程分类(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投资额,工程勘察、设计等级,建筑面积,层数,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迁建),
工程勘察、设计规模及复杂程度(摘要),工作开始时间,工作开始情况,建成时间,质量评定结果,安全情况,备注,
[(勘察、设计)招标编码]
6、合同信息:
[企业编码],序号,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客户名称,合同额(万元),合同名称,合同分类,甲方负责人,甲方负责人电话,实际投资额(万元),实际合同额(万元),完成日期,工程来源,建设规模,是否招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电话,收费费率,投资额(万元),签订日期,建设地点,
[(勘察、设计)招标编码]
7、企业简历:
[企业编码],
企业简历,质量管理体系框图,组织结构框图,备注
8、获奖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勘察、设计)招标编码]
9、处罚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10、处理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理时间,处理内容,最终结论,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备注
11、年检情况:
[企业编码],年度,
年检部门,年检时间,年检结果,备注
12、变更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㈢ 监理企业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编码],
企业名称,
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文号,企业设立时的审批部门,
营业执照字号,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
经济类型,注册资金(万元),成立时间,股东,营业范围(营业执照),近一年内所监理的工程有无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开户银行及帐号,
资质证书扫描件,营业证书扫描件,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资质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类别,资质等级,是否是主项资质
3、主要负责人: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称,文化程度,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年限,工作简历,照片
4、技术、经济人员: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技术人员、经济人员),序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专业,民族,身份证号,健康状况,职称,职务,从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日期,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日期,培训证书编号,总监证书,总监资格,照片,
[(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编码]
5、代表工程业绩:
[企业编码],序号,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层数,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迁建),
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一),数量(一),单位(一),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二),数量(二),单位(二),投资总额,
工程监理费,
工程类别,工程等级,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总监姓名,总监等级,进度情况,提前(延长)天数,工程质量,节约投资,
竣工验收情况,监理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填写意见日期,质量监督站意见,质量监督站意见填写日期,
[监理招标编码]
6、获奖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监理招标编码]
7、处罚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8、年检情况:
[企业编码],年度,
年检部门,年检时间,年检结果,备注
9、变更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㈣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机构基本情况:
[企业编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
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
资质证书编号,批准文号,资质等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济性质,隶属关系(部门属、地方属、无主管),单位类别(主营、兼营),
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注册资金,
职工在册总人数,年末退休人员,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有职称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
聘用退休技术人员,
造价工程师人数,预算员人数,其中持证上岗人数,兼职专业人员人数,
营业(收入总额),其中工程造价咨询收入额,
公司章程,公司简介,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办公场所情况,
备注,
[行政地区编码](6位)
3、主要负责人: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学历,所学专业,职称,现从事专业,从事工程造价年限,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工作简历,照片,
[(造价工程师)人员编码]
4、出资人、股东:
[企业编码],序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权,是否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备注,
[(造价工程师)人员编码]
5、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企业编码],序号,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职称,从事工程造价时间,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注册日期,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扫描件,
[(造价工程师)人员编码]
6、技术装备及资源一览表:
[企业编码],序号,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设备净值,备注
7、代表工程业绩: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编号,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完成效果,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项目完成单位时间,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联系人,委托单位联系电话,项目主持人,是否有造价咨询合同,是否有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评价意见,备注,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招标编码]
8、获奖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招标编码]
9、处罚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10、年检情况:
[企业编码],年度,
年检时间,年检部门,年检结果,备注
11、变更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㈤ 招标代理机构
1、机构基本情况:
[企业编码],
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成立时间,
省份,市州,县区,
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
经济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号,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专职人员,法定代表人学历,法定代表人电话,
技术经济负责人,技术经济负责人是否专职人员,技术经济负责人学历,技术经济负责人电话,技术经济负责人职称或执业注册资格,技术经济负责人从事工程管理年限,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本单位专职人员,财务负责人学历,财务负责人电话,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人员,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
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
资本金,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营业盈余,流动资金,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实收资本,资本收益率,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代理证书内容:
[企业编码],序号,
资格证书编号,资格等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代理级别,代理工程范围,备注
3、机构简介:
[企业编码],
代理机构简介,规章制度情况,备注
4、机构主要人员:
[企业编码],人员类别(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职务,职称,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工程管理资历,电话,手机,传真,工作简历,照片
5、机构承担项目:
[企业编码],序号,
工程名称,招标代理内容,代理开始日期,代理结束日期,代理中标金额,中标通知书编号,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联系人,委托单位电话,委托人意见,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招标编码](某一种招标)
6、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专职人员:
[企业编码],序号,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证书号,是否离退休
7、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外聘人员:
[企业编码],序号,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证书号,是否离退休,是否兼职,原工作单位
8、技术经济专家:
[企业编码],序号,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突出业绩,联系电话,是否离退休
9、获奖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招标编码](某种招标)
10、处罚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11、年检情况:
[企业编码],年度,
年检时间,年检部门,年检结果,备注
12、变更情况:
[企业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二、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

㈠ 注册建筑师
1、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编码],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省份,市州,县区,
注册证书号,注册印章号,注册有效期,注册类别,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学位,毕结肄业时间,
所在单位名称,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是否教师,
[(勘察设计单位)企业编码]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代表工程业绩:
[人员编码],序号,
工程名称,建成时间,项目规模,工作内容,工作角色,完成情况,
[设计招标编码]
3、获奖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设计招标编码]
4、处罚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5、继续教育的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机构
6、变更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审批部门,备注

㈡ 注册结构工程师
1、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编码],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省份,市州,县区,
注册证书号,注册印章号,注册有效期,注册类别,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学位,毕结肄业时间,
所在单位名称,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是否教师,
[(勘察设计单位)企业编码]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代表工程业绩:
[人员编码],序号,
工程名称,建成时间,项目规模,工作内容,工作角色,完成情况,
[设计招标编码]
3、获奖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设计招标编码]
4、处罚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5、继续教育的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机构
6、变更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审批部门,备注

㈢ 注册监理工程师
1、 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编码],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健康状况,照片,
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所在单位,
专业,职称,注册证书编号,注册性质,注册日期,岗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继续教育档案,文化程度,
处罚处分,违法违规行为,
总监资格,监理培训班,总监培训号,总监证书,国家级岗位证书扫描件,省级岗位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所在单位名称,跨资格等级执业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监理企业)企业编码]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 代表工程业绩:
[人员编码],序号,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一),数量(一),单位(一),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二),数量(二),单位(二),投资总额,
工程监理费,
工程类别,工程等级,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总监姓名,总监等级,进度情况,提前(延长)天数,工程质量,节约投资,
竣工验收情况,监理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填写意见日期,质量监督站意见,质量监督站意见填写日期,
[监理招标编码]
3、继续教育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机构
4、变更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审批部门,备注
5、获奖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监理招标编码]
6、处罚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7、复查情况:
[人员编码],年度,
复查时间,复查结果,复查部门,备注

㈣ 造价工程师
1、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编码],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毕业院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注册日期,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取得资格方式,
考试通过年度,考试档案号,有效期(年),
执业专用章编号,人事档案关系,
注册单位名称,注册单位资质证书编号,单位类别(主营、兼营),
取得资格方式,考试通过年度,考试档案号,人事档案关系,注册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单位类别,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人事档案关系是否在人才交流中心,是否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是否有人事代理合同,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否按规定缴纳“两金”,是否退休反聘人员,
工作简历,照片,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扫描件,
备注,
[(造价咨询机构)企业编码]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续期注册:
[人员编码],序号,
续期注册日期,有效期
3、变更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4、处罚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5、获奖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获奖名称,获奖介绍,备注,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招标编码](某种招标)
6、继续教育的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结果(合格、不合格),培训机构
7、代表工程业绩:
[人员编码],序号,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完成效果,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工作角色(主持、参与),项目完成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单位联系人,委托单位联系电话,备注,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招标编码](某一种招标)
8、执业年检:
[人员编码],年度,
年检时间,年检结果,年检部门,备注

㈤ 项目经理
1、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编码],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照片,
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民族,
所在单位名称,
省份,市州,县区,所属中央直属企业,
参加工作时间,施工管理年限,现从事专业,施工管理工作简历,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资质等级,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学历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工程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文明施工情况,违法违规情况,
[(施工企业)企业编码]
[行政地区编码](6位)
2、代表工程业绩:
[人员编码],序号,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一),数量(一),单位(一),工程规模技术指标(二),数量(二),单位(二),
工程造价,结算价格,合同价格,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安全评定结果,质量评定结果,竣工验收意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文明安全达标情况,质量监督报告结果,质量评定意见,安全评定意见,
[施工招标编码]
3、继续教育的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结果(合格、不合格),培训机构
4、变更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变更日期,变更内容,最终结论,审批部门,备注
5、处罚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文件标题,处罚时间,处罚内容,最终结论,处罚机构,备注
6、获奖情况:
[人员编码],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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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丽云与丁克义离婚一案可否进行再审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丽云与丁克义离婚一案可否进行再审的复函
1992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1)民监字第456号关于李丽云与丁克义离婚一案,可否再审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李丽云与丁克义离婚一案,经第一、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在调解和好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本案判决离婚并无不当,人民法院不宜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请向当事人李丽云讲明不予再审的道理,以及判决离婚的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其思想工作。